惊吓致脑出血,谁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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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伯是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平日里生活安逸,与邻居们相处和谐。然而,一次突如其来的惊吓却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那天晚上,杨老伯像往常一样下楼倒垃圾,然后在小区里和邻居们闲聊。突然,物业工作人员张某出现在他身边,出其不意地拍打他的双肩,企图惊吓他。杨老伯受到惊吓后,身体向前趔趄差点摔倒。虽然张某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导致杨老伯受伤,但这次惊吓却成为杨老伯脑出血的诱因。

回家后,杨老伯开始出现心慌、头晕等症状,随后病情急剧恶化。医院诊断,杨老伯被诊断为右侧小脑出血破入脑室、急性梗阻性脑积水、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需要进行开颅手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杨老伯的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折磨。

杨老伯认为,张某的拍肩行为是导致他脑出血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求张某承担15%的责任。然而,张某对于具体赔偿却持有异议。他表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他的行为对杨老伯受伤的参与度只有5%,因此只愿意承担5%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拍肩行为虽然未直接导致杨老伯受伤,但对杨老伯的脑出血起到了一定的诱发作用。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关于张某拍肩行为对杨老伯受伤的参与度的意见,法院酌定张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此外,法院还认为张某的行为给杨老伯造成了精神损害,因此判决张某支付杨老伯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和律师费元。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对于老年人来说,惊吓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身体和精神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尊重老年人,避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惊吓和伤害。同时,如果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应该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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