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突发晕厥治疗带来的挑战
事件经过:
年6月23日,患者因突发晕厥摔倒并抽搐40医院住院治疗。年7月1日,患者去世。死亡诊断为:1.右侧额叶脑出血;2.脑室出血;3.脑疝形成;4.多器官功能衰竭;5.弥散性血管内凝血;6.双下肢动脉栓塞。经患方、医院双方认可,患者在住院期间有医疗费.87元未支付,其中元为患者住院前居住的酒店垫付。另患方自行支付医疗费元。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是多少进行鉴定。
医院观点:
1.患者死亡系自身疾病原因导致,医院在给患者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2.医院不存在拒医院的事实,根据当时患者的病情,转院风险极大;3.医院对患者的治疗方式没有过错;4.截止目前,医院处尚有医疗费未支付,医院保留要求患方支付医疗费的权利。综上,请求法院驳回患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由于过错导致公民身体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本案中,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医疗过错参与度为轻微原因。结合本案案情,医院对此次事故中患方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患方自行承担90%的责任。
我们观点:
本案例中患者的突然晕厥对治疗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在我们做过的很多医疗评估中,医院在这么短的时间下应对如此紧急的状况,确实难度大。本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主要认为患者的死因是患者符合因脑动脉畸形破裂致颅内出血,而死于以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为主的多器官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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