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产妇大出血死亡,站上审判席的医生终
至年的跨年夜,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快乐和幸福的,但对于福建的李建雪来说,却是她人生中最黑色的一天。
那一夜,医院妇产科值班时,遭遇了一名叫陈燕芳的28岁产妇大出血死亡。
年1月17日,从院长到护士,医院共14人被长乐市卫生局处理。
年1月23日,李建雪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开除党籍。
年9月29日,长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吴晓红、王春兰、李建雪三人涉嫌医疗事故罪,向长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年10月16日,李建雪被单独提起公诉。李建雪先后经过6次开庭通知,5次延庭通知,4次取保候审,后追加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年3月29日,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7名专家对此事故作出的讨论意见,认为:李建雪在医疗过程中坚守岗位、仔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向上级答复请示汇报,遵循上级医生医嘱;李建雪没有擅离职守,其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相关情形,陈某的不良结局非目前医疗技术所能够完全避免。
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最顶级的妇产科专家们的意见,并没有法院采纳。一审中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雪未检查产妇的化验报告单、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不能及时了解病情,未充分做好防治产后出血的准备工作,对病人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危急情况,以致不能立即采取抢救措施,造成产妇病情持续恶化,导致其最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雪的诊治行为与产妇的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严重不负责。
年12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面对记者镜头,当事医生李建雪说:“我可能经验不足,认知有限,但我尽力了,我没犯罪。”
犯罪,但是免于处罚!
对此,医疗界和法律界一片哗然。
许多有识之士良心发声:冬天的雪地不埋死孩子。不能仅仅是限于免除处罚,而应该针对医生的惩罚要慎刑!因为医学天然就是一门有遗憾的科学,医生走的每一步,都与风险相伴,也因此,医生最需要的不仅是患者的信任,还有社会的认可,公权的体恤,司法的宽宥。
对于“你有罪,但不罚”这一判决结果,李建雪不服。
年1月15日,李建雪发布了一则视频,异常平静的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她说:“经历了6年煎熬后,我等来了一份有罪的判决,这对我来说是一份迟来的非正义的判决,我不服这个判决结果,会继续上诉申诉。”
年6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一案。
庭审从早上9点半持续到下午4点半,经过近6小时的审理,上诉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年之后,年6月11日,也就是今天。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建雪医师无罪!
八年沉冤,终得昭雪。我们有句深入人心的话,叫正义会迟到但不会不来。但是,迟到的正义和迟来的月经一样,对个人的打击,无异于一场重病。
《后来的我们》导演刘若英说:“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只要戴上皇冠,我就觉得自己是公主,披上一个被单我就觉得自己是超人,可以去拯救全世界。但是人越长越大才发现,别说拯救全世界,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拯救不了。”现实中,其实也有太多的医生,拯救得了别人的生命,却拯救不了自己的行医自由。
公权不可任性,刑法当须谦抑,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罪刑相适应、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等,这些本该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原则。只有坚守这些原则,才能不枉不纵,既惩治犯罪,又保护人权。否则,不管你是平民百姓,还是高官显贵,都没有免予恐惧的自由。
中国是目前全世界唯一在《刑法》中设定有“医疗事故罪”的国家。
自从我国年设立了“医疗事故罪”以来,在法学界和医学界取消“医疗事故罪”的呼声就从未间断!
为什么世界各国不设立“医疗事故罪”?
因为医患之间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
当一个患者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她的丈夫可能不希望她活下来,她的儿子可能不希望她活下来,她的父母可能不希望她活下来,她的亲友可能不希望她活下来。但是,抢救她的医生,毫无疑问的的,百分之百的,发自内心的希望她活下来!
医生和患者,其利益从来都是高度一致的!
医患是并肩与病魔作战的战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想把病人的病治好。
但危重患者抢救本就是充满了不可预测性,面对患者复杂多变的病情,医生往往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和决策,这一决策稍有偏差就可能将患者置于万劫不复。限于经验和水平问题,每一个医生在其职业生涯中都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并造成严重的后果。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造成患者死亡的最根本原因,依然是疾病。医生是在帮助患者和疾病斗争,即使医生没有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医生也并不是害死患者的元凶,而只是没有能够成功阻止病魔。
对于过错,医生要反思,要总结,要吸取教训,要不断提高。但是,世上没有绝非的事情,我们同时也应该允许医生一定的容错率。事实上,现代医学的进步,就是建立在无数次失败基础之上的。对这样医生这样一个特殊的职业,我们必须有所宽容。如果我们一定要拿结果去反推过程,一定要以事后诸葛亮的方式,去把一名年轻医生救治过程中的没有任何主观恶意、只是限于经验和水平做出的错误判断和处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从李建的“医疗事故罪”,到今天福州中院撤销福州市仓山区对李建雪的有罪刑事判决,终于宣判无罪,无不告诉人们:司法挟正义,公权需谨慎。
我们希望通过此案,让法学界与医学界就“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之间的分水岭达成一致共识,划分出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让医者仁心不被伤心。
我们即使不尊医重卫,至少也应该在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对医生的每一项指罪和处罚,都应该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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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淮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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