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活干完了,却被告知要签承包协

“包工头让我弟弟帮他找几个工人干‘钟点工’,现在却让我弟签‘承包协议’,不签还不肯发工资!”近日,郑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寻求帮助时称,今年7月末,在吴江承包工程的包工头朱先生找到她的弟弟郑先生,让郑先生来他的工厂帮忙干活。因为工程量有点大,朱先生还同时让郑先生帮忙多找几个工人一起来干。

谁知,到了8月末结算工资时,朱先生却坚持让郑先生签订“承包协议”,并要求郑先生代替自己向工人们发放工资。对此,郑先生坚决不同意。因此,和郑先生一起干活的工友们也至今未拿到工资。

工人:顶着三十多度的高温干了二十多天,工作后突发脑出血

郑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年7月末,朱先生找到她弟弟郑先生,让郑先生到其承包的工程上干“钟点工”,并托其帮忙多找几个工人。“因为我弟弟和朱先生认识也有七年多,期间也帮朱先生干过几次活,当时就答应了对方,也没签合同啥的。”

根据朱先生的要求,7月26日,郑先生找了自己的父亲和另外10位工人,去了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号的“重工物业”,制作彩钢板房。郑女士父亲主要进行焊接等工作。平日里,朱先生安排完每天的工作任务和分工后,时不时会到工厂监工、购买物料。郑先生则在工厂里带班,帮忙管理工友。

8月18日上午10点多,郑女士父亲和另外一名同事上完了早班,在小餐馆吃午饭。用餐到一半,郑女士父亲感到头晕,并开始呕吐,医院。经医生诊断,郑女士父亲为突发脑出血,必须马上进行开颅手术。“手术过后,我父亲就一直在ICU里躺着,到现在还是昏迷状态。”

郑女士认为,自己的父亲为朱先生干活,顶着三十多度的高温干了二十多天焊接,现在父亲突发脑出血,应该是积劳成疾,朱先生应当承担责任。8月末,郑女士联系了朱先生,要求其赔偿部分自己父亲的医药费。朱先生则表示郑女士父亲突发脑出血一事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并挂断了电话。

“手术费、住院费加起来已经超过了17万,家里凑了点钱,医院不少,实在是难以承受父亲的医疗费。目前,已经在网络平台发起了众筹。”郑女士说。

郑女士父亲被诊断为突发脑出血

包工头:要求签订“承包协议”,替自己发放工资

郑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8月23日,整个项目的工作任务就已全部完成,工人们询问郑先生何时发放工资。次日,郑先生找到朱先生,当面讨论了工资如何结算。因朱先生用工前没有定下工资发放标准,两人就工资数额产生了分歧,郑先生当天没能要到工资。

9月6日,郑女士和郑先生,还有部分工人再次找到朱先生讨要工资。最后,大家就工资发放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朱先生表示愿意发放工资,但是要让郑先生代替自己向其他工人发放,并现场手写了“收条”和“承包协议”,要求郑先生在上面签字。朱先生认为,他只找了郑先生来干活,所以只要对郑先生负责,只需把钱款交给郑先生,而其他工人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再次提出,要求他赔偿我父亲的医药费,再次被拒绝。他强调,我父亲是我弟弟喊来的,他和我父亲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这也是他要求我弟弟签‘承包协议’的主要原因。”郑女士说。

“帮忙发个工资可以,怎么就变成我弟承包这个项目了呢?”对朱先生提出的这个要求,郑女士和郑先生坚决不同意。见郑先生不肯签“承包协议”,朱先生便拒绝发放工资。

为此,郑女士还当场拨打了法律援助,律师告诉她不能签“承包协议”,也不能帮忙代发工资,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她父亲突发脑出血的责任认定。

工资发放方式调解失败,再联系不上包工头

讨薪无果后,郑女士当场就选择了报警,警察也未能调解成功。9月7日,郑女士和朱先生前往苏州吴江汾湖矛盾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朱先生仍然坚持要郑先生先签订“承包协议”,然后才能把相关钱款交到郑先生手上。最终,双方还是不欢而散。

9月7日之后,郑女士和弟弟想再次联系朱先生时,却发现联系不上了。郑女士便找到了当时郑先生工作的工厂,询问朱先生的下落。对此,工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工厂早就将制作彩钢板的工程承包给了朱先生。如果郑女士有什么事情和诉求,需要找朱先生处理,和工厂无关。

根据郑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了朱先生的电话,截至发稿前均未能接通。

律师:工人与包工头存在劳务关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回工资

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科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郑先生及郑女士父亲都接受包工头的管理指示,服从工作安排,分别与包工头存在劳务关系。如果包工头不承认劳务关系,拒绝发放工资,郑先生等其他工人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包工头发放工资,并加付赔偿金。

吴文科表示,郑女士的父亲并未发生事故伤害,而是突发脑出血,医院接受治疗。在我国,脑出血并未被列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且郑女士父亲的情况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故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即使郑女士父亲的情况不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包工头在用工过程中存在过错,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吴文科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添翼见习记者翁嘉伟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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